國家能源局5月13日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供電監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部署進一步加強供電監管工作。《通知》明確,要突出“七個重點抓”,實現“五個持續、五個保障”的工作目標。
“七個重點抓”是能源(電力)監管機構多年開展供電監管工作的經驗總結。
一是硬件重點抓投資。突出抓好供電能力監管,督促供電企業加大配電網升級改造力度。摸清配電網投資、建設、運營效率情況。按年度開展110千伏及以下電網供電能力和運營效率情況調研和監管評價,督促供電企業持續提高供電能力,滿足人民群眾用電需求。
二是軟件重點抓服務。突出抓好供電服務監管,針對業擴報裝、停限電、電量計量、收費行為、故障搶修等供電服務中存在的問題,加大供電服務監管力度,加大對重要節假日和迎峰度夏、迎峰度冬期間居民供電服務情況的監管力度,督促供電企業持續提高供電服務水平,使人民群眾獲得優質、高效、便捷的供電服務。
三是機制重點抓公開。突出抓好供電企業信息公開機制建設和公開情況監管,繼續開展供電監管信息系統試點工作,逐步推進全國供電監管信息系統建設工作。建立完善規范的信息公開機制,針對用電業務辦理流程、制度以及用戶受電工程市場等方面存在的信息公開不規范問題,加大監管力度,督促供電企業提高工作透明度,切實保障廣大電力用戶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四是數據重點抓“兩率”。突出抓好供電“兩率”監管,在城鄉結合部和農村地區持續開展供電“兩率”數據監測。針對用戶供電可靠性基礎數據錄入、統計分析和用戶電壓監測點科學布點及數據統計工作,以及“頻繁停電”和“低電壓”問題,督促供電企業開展問題整治。對“兩率”數據漏報、瞞報、虛報等弄虛作假行為要予以曝光,督促供電企業提高“兩率”水平,保障人民群眾“用好電”。
五是民意重點抓投訴。突出抓好供電投訴舉報監管,暢通12398投訴舉報渠道,提高12398能源監管熱線知曉度和工作滿意率,建立投訴舉報事項的跟蹤督辦和回訪機制,加大投訴舉報事項的處理力度,對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和線索,督促供電企業閉環整改,切實解決人民群眾反映的問題。
六是方式重點抓抽查。突出做好供電監管抽查工作,采取實地抽查、明察暗訪等方式,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分析、查找具有普遍性、典型性的問題,提高供電監管的針對性;避免監管工作“遍地開花”、面面俱到,集中時間和人員力量,對重點地區和企業開展重點抽查,建立發現問題、通報反饋、整改復查的閉環機制,提高供電監管的有效性。
七是市場重點抓“三指定”。持續開展用戶受電工程“三指定”專項治理,依法嚴查違法違規行為,防止用戶受電工程市場中“三指定”違規行為反彈,確保用戶受電工程市場公平開放。
“七個重點抓”明確了供電監管工作的重點、主要內容和具體措施等,反映了廣大電力用戶及利益相關方的實際需求和重點關切。抓好這七個方面,就抓住了供電環節的“牛鼻子”。《通知》要求,國家能源局各派出機構要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通過“七個重點抓”,著力發現和解決實際問題,促進供電能力、供電質量和服務水平持續提高,實現“五個持續,五個保障”的工作目標。即:持續提高供電能力,保障人民群眾“用上電”;持續提高“兩率”水平,保障人民群眾“用好電”;持續提高供電服務質量,保障人民群眾“好用電”;持續整治不合規收費,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持續治理“三指定”違規行為,保障用戶受電工程市場公平開放。
《通知》指出,我國配電網相對薄弱,地區間不平衡的問題比較突出,人民群眾用電滿意度起伏較大,供電行為不規范的問題時有發生,用戶受電工程市場“三指定”違規行為依然存在。要充分認識供電監管工作的重要性,堅持問題導向,認真開展供電監管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滿意用電。《通知》對近期供電監管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一是各派出機構要結合各省(區、市)實際情況,抓緊研究制定針對性和操作性較強的各省(區、市)供電監管實施方案(2015年7月——2016年3月),2015年6月底前報國家能源局備案。二是各派出機構按照實施方案精心組織開展好供電監管,2016年4月底以前將供電監管工作開展情況及各省(區、市)供電監管報告報國家能源局。三是各派出機構要確保供電監管報告有質量、有分量、有影響力、能切實解決實際問題。對監管中發現的問題,要認真核實,確保典型事例的真實性和表述的準確性,問題企業必須具體點名。
國家能源局市場監管司相關負責人表示,在工作方式上,各派出機構要推廣隨機抽查,并下功夫提高供電監管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避免“遍地開花”、面面俱到、勞而無功。國家能源局將根據群眾投訴情況和媒體披露的供電方面的問題及各地供電監管工作需要,組織力量開展重點核實和抽查工作,并在匯總分析各省(區、市)供電監管報告的基礎上形成國家能源局供電監管專項報告。